設備展示
工作實景
理賠中心
故障應急處理方式
待修、特檢停車場
   
爲了配合宜興市輕微道路事故的車輛快速處理工作,貫徹落實《江蘇省輕微道路自行協商處理辦法》方案。
現(xiàn)作以下規定:
1.當事人各方應持有效駕駛證(必須是(shì)本人證件)及車輛有效的交強險、商業險保單,在前台進行登記;
如發現(xiàn)涉嫌虛假事故,由被保險人到中心駐點民警進行處理。
2.當事人各方在前台登記完畢後,确定雙方承保公司,如實填寫自行協商記錄書(shū)和保險理賠的相(xiàng)關單據。
3.由引導安排或引導各方當事人到駐點保險公司進行評估定損。保險公司出具定損單後,事故車輛方可離(lí)開中心。
4.需拆檢的車輛必須在中心内拆檢定損,拆檢的單位必須持有二類(含二類)以上維修許可證;方可進入中心内拆檢。
5.進入中心定損的車輛,當事人應聽(tīng)從中心工作人員(yuán)的安排和指導停放(fàng),與定損無關的車輛及當事人未經本中心許可,一律不得入内。
6.以上規定最終解釋權歸本服務中心。?宜興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宜興市金融協會?(2008/7/1)